日前省住建部門下發(fā)了《關于對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(jiān)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確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,有效預防和減少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火災事故。
通知要求,我省非幕墻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時,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;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米、小于50米時,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。當采用B1級材料時,應在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。同時,應采用不燃材料做防護層,建筑首層防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0毫米,其他樓層不應小于5毫米。建筑高度小于24米時,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宜低于B1級。當采用B1級材料時,應每兩層設置防火隔離帶;當采用B2級材料時,應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。